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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十二五”期间,辽宁省将提高住房保障标准,将制度覆盖面从目前的11.5平方米扩大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5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昨日上午,本次辽宁省人代会举行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住建厅副厅长胡刚详细解读了我省“十二五”期间、特别是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
今年,根据国家1000万套住房保障要求,辽宁省已经调整了具体的住房保障任务。胡刚称,调整后的任务数据为“各类政策性保障住房17万余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6.83万套,加在一起就是34万套。 ”
辽宁省还将积极探索住房保障新模式,以发放租赁补贴和货币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和建设(筹集)实物房源租赁为辅的方式实施保障,鼓励保障对象自行租住社会房源,同时,每个城市要集中建设一批成规模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辽宁省住建厅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辽宁省累计完成廉租房保障28.38万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29.32万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0.05万户,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6.22万户。
合计改善93.97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其中城镇受益人口达到290万人,超过城镇人口总数的10%,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