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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万元“天价过路费”引发了人们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种种质疑。事实上,在过去数年间,以“超重违法”为由,动辄收取十余倍过路费的现象屡见不鲜。可是重罚之下,超载依然屡禁不止。除了甘冒大险的河南农民时军锋兄弟,甚至有个四川司机愿意出资两万元,请“有关领导”跟车体验司机们“守法就赚不到钱,甚至亏损”的境遇。种种荒诞和看似不合逻辑的现实,根源在中国现有的公路建设和管理方式。
疑点 神秘“武警军官”帮助偷费
368万元“天价过路费”案在弟弟时军锋投案后变得更为复杂。时军锋说自己花90万行贿捞大哥未果,希望他被判缓刑;收费站副站长李占峰说自己没收过每月5000元钱……新华社曾直指此案扑朔迷离,疑点重重。
其实,时家兄弟偷逃路费成功,还得益于一个重要人物的“帮助”。高速公路方报案人称,2008年5月,自称是武警某支队军官的李金良,在郑尧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为时建锋的那两辆假军车办理了免费通行手续。这个李金良到底是什么人?
1月15日22:00时许,记者得到消息,时军锋在户籍所在地禹州市无梁镇派出所投案。时军锋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我拼着一死进去了,我哥哥有没有可能出来呢?
时军锋证实了李金良在这个案件中的分量,时军锋说,李金良自称是武警某支队的军官,2007年时,李金良答应给他弄军用车牌,可以免费走高速。2007年底,时军锋在许昌万里汽车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两辆自卸式货车,并且要求厂家把车身喷上军绿色,在李金良的帮助下,办理两套军用牌照、行驶证以及司机的士兵证,时军锋为此向李金良等人支付了30多万元的费用。2008年5月,时军锋的两辆货车很顺利地挂上了军牌开始正式上路运营。
而关于李金良的真实身份,事后检察机关表示,他们拿到武警部队出具的一份证明,证明武警部队根本没有李金良这个人。案发后,李金良的去向,有关部门仍在调查中。
调查 副站长早就认识神秘“军官”
与此同时,记者得到了2008年9月,时军锋和李金良等人签的一份合同,合同中约定:时军锋的车辆悬挂武警某支队的牌照时,如遇扣车情况,李金良需及时派车、派人予以解决。这份合同里还约定,时军锋要按指定日期给李金良等人支付协调关系费和月工资,一年下来共计120万元。另外每月3日前,时军锋还要支付高速路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
看到这两辆分别能拉上50吨沙子的货车跑了几个月没事发生,李金良还曾提出再增加两台车子。2010年1月,两辆假军车被河南省武警总队军检部门在下汤收费站连车带司机一起带走,司机供出车主是时建锋。于是,时建锋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由此发生了后来的时建锋被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以及其后的一系列事件。
时建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高速路收费站有人帮他们,时军锋和李金良等人签的一份合同中,也提到时军锋要支付高速路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
对于月“工资”5000元之说,下汤收费站站长王欢坚决否认自己收到过这笔钱,那么时任副站长的李占峰是否拿过这笔钱呢?记者拿出李金良的照片给李占峰辨认,李占峰有意回避他认识李金良这个事实。可后来,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李占峰又跟记者承认,他跟李金良有过往来。其实早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李占峰就掩饰了他和李金良的关系。
背景 承包公司为求利益拼命收费
建高速公路是由国家立项并设计的,经由某省,主要由该省配套出资建路。整条路被分为一个个路段,再由不同的公司通过招投标完成,修好一段,收费一段。因此,一条高速公路上设立的收费站,很可能属于不同的公司。
高速公路的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不少路段分给多个公司承包建设并运营。公司投资肯定是要回报的,高速公路自然就成了摇钱树。由此带来收费站过多、过密等问题。据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而一些地区,有的收费站相距仅10公里左右。
当公路成为某公司攫取回报的某种商品时,如何收回本钱?像北京机场高速那样车流量大的路段,收费不难保证,但一些配合国家规划的路段,短期内车流量并不大,就意味着承包公司要亏本。而公司承包某路段,本身是以盈利为目标的。以超重车辆压损路面为由,判定超载违法为据收取的高额通行费,正是一些公司的财源。
因此,明明可以规定不允许一些车辆上路,但实际状况却是“允许上路,而后加倍收费”。
由于公路经营权归属公司,很多公司为逐利,还完贷款还在收费。据北京市审计局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此后,其收费期限延至2029年。贵阳市的一条公路,建设投资的3196万元中,银行贷款约1500万元,但该公路被勒令停收前,收取的通行费已高达6371万元,是贷款的4倍多。
审计署曾对收费公路的审计调查发现,除了公路收费高增加社会负担的问题外,一些地方过度依赖贷款建设收费公路,部分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综合《中国青年报》
中央电视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