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1月25日电:天津市人保局昨天(24日)公布2011年度本市城镇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2.75%”;月记账利率为“2.292‰”。(记者姜艳秋通讯员崔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