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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出生的韩杰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牵着,七年多了,总也挣脱不开。绳子的另一头,是他在16岁时的一场“牢狱之灾”。
疑似“抢劫强奸”
2003年9月7日上午,陕西省蒲城县兴镇刑警队接到兴镇兴龙村69岁的老太太秦俊侠报告:9月6日晚,有三人蒙面持刀进入其家,对其殴打、捆绑、塞嘴,抢走现金,并将其强奸。9月8日,韩杰和另外两名少年马云平和李文龙一起,以涉嫌抢劫、强奸被刑事拘留。当时,马云平16岁,李文龙15岁。
负责侦查此案的干警原军和武清福,在一份“破案线索来源”中提到:“9月7日晚,李文龙在其家属兴武、天豪饭店老板邵军胜的陪同下,来刑警队投案自首。……交代了其伙同马云平、韩杰,于9月6日晚抢劫秦俊侠的犯罪事实。……当晚又将韩杰传唤至刑警队,韩杰起初对作案之事百般抵赖,9月8日刑事拘留后亦对抢劫秦俊侠的事供认不讳。”
10月13日,韩杰、李文龙、马云平被蒲城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两次向蒲城县法院提起公诉,但又以“本案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撤回起诉。
2004年10月12日,蒲城县检察院分别对三人发出“不起诉决定书”,提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审理此案的蒲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辛安民表示,这案子蹊跷的地方在于:“你没做过,为啥能供述那么完整,还基本统一?”
三名少年说另有隐情。韩杰说:“他们一直打我,打到撑不住了,我就开始胡说,心想胡说就不挨打了。我没干的事,就是承认了,他们也没有证据。”马云平说:“我那时候年纪小,什么也不懂。他们又打又骗,让说什么就得说什么。”李文龙也说:“连哄带打的,就录了口供。”
“基层派出所侦查的案子,确实有些不到位、不完善。很多证据事后再补就补不上了,最后只能不起诉。”三少年案的公诉人、蒲城县检察院公诉科的井蒲京说。
2005年10月15日,韩杰、李文龙、马云平三人以错误拘留、逮捕为由,要求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三人被羁押402天给予赔偿,并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挂牌游街示众
这402天里,三名少年已作为“抢劫强奸犯”被“围观”多次,在街谈巷议中被“坐实”了罪名。
那块三合板做的牌子,韩杰至今印象深刻,上面有自己的名字和“刑事拘留”等字眼,还有四个巴掌大的黑字,“抢劫强奸”。韩杰等人就被挂上了这块牌子,拉出去被公审。
当时一同被公审的还有三四十个人,都挂着牌子,写着“抢劫犯”、“杀人犯”等字样。示众队伍由武警押着,从看守所步行到蒲城县公安局门口。韩杰在队伍里一直努力昂着头,直到在围观的人群中,看到了小学同学白鹏。
从白鹏的口型,韩杰看出他在说:“你怎么了?”韩杰用口型跟他说,没事儿,然后眼泪就流下来了。
白鹏回忆称,当时围观的足有几百人,他挤进去,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最后一排的韩杰,“很瘦小,跟小孩子一样,穿着件黑棉袄和家里做的棉鞋。两个武警押着,双手铐在背后,胸前挂着个牌子。”
被无罪释放后,三少年被“围观”的人生仍在继续。据说,这个案子影响太大,当时蒲城县附近老百姓都在议论,已激起“民愤”。
刚回来那段时间,别人跟韩杰打招呼,说的都是:“你放出来了?”还有人猜测,韩杰能出来是不是因为家里给法院塞钱了。出事以后,韩杰的父亲没办法做生意,就把房子一卖,又搬回了老家蒲城县三合乡。
马云平的父母现在仍在兴镇,每天在街上卖醪糟。除了刚放回来那年春节外,马云平这几年都是在外面过的年。
韩杰也盼着离家越远越好。2005年春节刚过,韩杰就去了山东威海打工,从小生活的兴镇,他是再也不会去了。
必须给个说法
“抓进去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放的时候就悄无声息。”韩杰的叔叔韩栓说,“人格拿钱买不来,一辈子活得窝窝囊囊,不行。”在韩栓的牵头下,三家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关了一年不能白关,必须得给个说法。
官司一打就打了5年。韩杰等人的代理律师骆裕德向记者展示,此案的卷宗垒起来足有二三十厘米厚,卷宗的封皮都磨烂了。
2005年12月15日,蒲城县检察院作出决定,对李文龙等人不予赔偿。理由是李文龙、马云平、韩杰在案件侦查及审查批准逮捕阶段,能供述自己涉嫌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和作案经过,“应认定为故意作虚伪供述”。韩杰等人不服该决定,向渭南市检察院申请复议,被驳回。之后又向渭南中院申请赔偿。渭南中院以同一理由作出不赔偿决定。三人向陕西省高院提出申诉。2008年12月陕西省高院下发通知,要求中院重新审理此案。
在收到渭南中院再次作出的不赔偿决定后,韩杰等人又向省高院提出申诉。2010年3月1日省高院立案。目前本案正处在省高院审理的过程中。
2010年12月22日,记者电话采访了省高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赵建民,他表示,这个案子近期就会有结果。“省高院对这个案子是非常慎重的,最终的结果一定经得起媒体、法律界和当事人的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