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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随着春节临近,各种年货悉数上市,水产品市场更是“节未到先热销”,不少市民提前购买水产品为春节做准备。昨日,年过七旬的曹大爷打电话到本报,称他家购买的袋装海参外观与平时吃的海参“不太一样”,仔细检查包装袋,发现竟是“三无产品”。“有卖海鲜的人告诉我,‘水产的包装都这样’。但没有产品认证标识,放了多久也不知道,这水产品还能吃吗?”
“三无海参”难倒七旬大爷
75岁的曹大爷从冰箱里取出购买的那袋“三无海参”,这是他从小区内的水木乐宜来菜市场花10元钱购买的。曹大爷家买的海参是黄参,将袋中的水连同海参全部倒出后可以看到,海参表面光滑、略腥,与一般的海参没有明显差异。曹大爷告诉记者,他特意留下了海参的包装袋,当成“证据”。如曹大爷所述,除了正面印有“海参”字样和背面印刷的介绍海参功效的字样外,整袋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商、生产地址等内容。
曹大爷向出售水产的一些商贩咨询,大多数商贩却表示:“一般水产品都这样包装。”这些回答让曹大爷更“为难”,“既没有产品认证标识,也不知道放了多久,还能吃吗?”
水木乐宜来菜市场
水产品多数如此“包装”
水木乐宜来菜市场的负责人表示,这种袋装海参是从王顶堤水产市场购进的,价格也与一般海参相近,不存在“以次充好”问题。一般情况下,水产品采购都是大批量的,而且以生鲜为主,包装也是为了运输方便,所以他们在采购时也不会仔细检查产品的外包装。再加上这种海参是之前有附近的市民点名要求进货的,采购人员就没太在意。负责人还表示,此种袋装海参进入市场约10日,购买的市民并不多,如有市民对海参质量不放心,可拿到市场来退换。
12315
初级农产品不在受理范围
接到市民的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表示,水产品应属于“初级农产品”,是否属于工商局管辖范围,需查询相关条款确定后再做出回复。大约半小时,12315的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初级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但这已不属于工商局的职权范围。
农委
不归农委负责哪管不知道
根据《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的条例,拨打了市农委办公室电话。在听完投诉问题后,市农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不知是否该由农委负责,并告知应咨询农业综合处。随后,农业综合处的工作人员又告知询问信访办公室。几经周折,多个办公室均表示此问题不归农委管,至于归哪儿管,他们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