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市检二分院副巡视员程灿坤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认真践行行为规范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挥表率作用,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检察机关担负着国家法律监督的职责,担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大局,维护国家法治、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责任。因此更应自觉地把《廉政准则》作为严守的政治标准和廉洁的底线,才能保证检察权的干净行使。
二、深刻认识正确理解《廉政准则》
《廉政准则》重点突出,现实的针对性很强,把党员领导干部八大方面的行为规范,重点并具体化为“52个不准”,在这些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变为自己的自觉行为,还要从理想、信念方面加强自身的锤炼修养,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道”决定“德”,所以我们应自觉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筑好思想的防线。此外,还应不断温习贯彻《党章》、《检察官法》、《党的监督条例》、《检察官职业条例》等相应的有关规定,使之成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三、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既正己也正人
《廉政准则》除了直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本人直接的职务行为外,还规范了与之紧密相连工作圈、生活圈与社会圈,总的要求是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正己”也要“正人”,即:一是正人先正己,做到以身作则;二是正己也正人,做到大胆履责。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管好自己做好表率,才能见贤思齐,上行下效。只有自身正、自身净,才能做到自身硬。同时在自觉“正己”,在严格自律的前提下,还要坚持敢于“正人”恪尽职守,做到一带二抓。“正人”以“正己”为前提,要先从家庭正起,做“齐家”的模范,“修身”是“齐家”的基础,“齐家”是“修身”与“自律”的延伸和保障。
鉴于此,我们应做到不仅要管好家人、身边人,更要带好队伍,管好分管的干部队伍,要敢抓敢管,使廉洁之风成为团体之风、自觉之风。干好分管的工作,保障检察权的干净正确行使运行。因此在工作中不仅自身正,也要做到敢于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市院于世平检察长提出的“六个一定要”、“五个表率”、“四个严禁”、“三个绝不允许”,保持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