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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嘀嘀嘀……”每天早晨,当天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人员打开电脑时,都会传来这样一阵报警提示音。原来,这是实时监督系统在对三天后羁押期限届满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在认真核实后,检察人员迅速填写好《羁押期限期届满告知书》,按照不同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分别发送至院反贪局、公诉科、公安分局和法院等,提示承办部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抓紧办理。
自1998年以来,该院监所科实行规范化管理模式,共发出《羁押期限期届满告知书》3199份,创新“一卡一表三单”制度,建立起严防超期羁押的科学长效机制。
“一卡”是指“在押人员知情卡”。河东区检察院监所科对每一位刚入所的犯罪嫌疑人都会发出一张《在押人员知情卡》。在这张卡片上,写明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以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个诉讼阶段的法定期限。此卡由检察室干警及看守所管教干部填写,在押人员自行保管。通过《知情卡》,在押人员可以掌握关于刑事诉讼期限的法律规定,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表”是指“在押人员情况登记表”。监所科严格执行在押人员一人一卡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个在押人员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着力抓好“提前告知、到期催办、违法纠正”三个环节,积极预防超期羁押。在每年“五一”、“国庆”、“春节”三大法定长假前夕,监所科都会制作节假日期间羁押时限届满人员通报单,排查有可能超期的案件,主动与办案部门联系,提醒和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办理,有效实现由事后纠正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三单”是指《退查通知单》、《重报通知单》和《延期通知单》。由于刑事案件在公诉环节的流程比较复杂,不易掌握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通过协调,公诉科将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重新审查起诉以及重大、疑难等不能及时结案的需要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案件情况,及时告知监所科,监所科迅速制作《退查通知单》、《重报通知单》、《延期通知单》向看守所发放,并留存至在押人员档案以备查询,使在押人员在公诉环节的羁押期限实现“无缝”连接。
正是由于“一卡一表三单”制度的创新实行,完善了羁押期限预警提示和告知机制,使得河东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监督的河东区看守所超期羁押人数连续十二年来始终为零。
在工作中,驻所检察室高度重视驻所检察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强化监管场所巡视检察,坚持深入“生活、学习、劳动”三大现场,做到日检日查。干警们集思广益,对制式《检察日志》进行了重新设计和完善,使其能够更全面系统的反映当日巡视检察的各项内容,尤其是新增了新入所人员体表伤情检查,进一步规范收押过程,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他们还积极推进监所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实现与看守所视频监控和在押人员信息双向联网,切实提升了监督的精准度。
据统计,2008年以来,驻所检察室干警共进行入所检察2583人次,出所检察2401人次,所内巡视检察1638次,录入检察日志819份,接待约见在押人员及家属307人次,切实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在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了监管秩序稳定,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张宁 杨蕊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