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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由河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连续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的两被告人被判重刑,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李某,初中文化,无业;被告人王某,初中文化,无业,曾多次犯盗窃罪被判入狱,刑满释放后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强制戒毒两年,2010年2月9日王某被提前解除强制戒毒后,再犯毒瘾,为筹措毒资,伙同李某佯装乘客抢劫出租车司机。2010年3月至4月间,王某和李某结伙持刀在本市抢劫出租车共36起,其中三起未遂,共劫得人民币3500余元,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
近年来,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案件日益增多,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要提高防范意识,通过了解犯罪分子的作案伎俩,增强安全防范措施。犯罪分子通常会选择在夜间22时至次日2时作案,他们佯装乘客乘出租车行至偏僻处时,一人持刀威胁司机,另一人堵住司机一侧车门,抢劫司机随身财物之后迅速逃离现场。广大出租车司机在夜间营运时,应尽量避免远离市区。如果决定要去,可在出发前打电话给家人或朋友告之前往何地。在途中如果发现有意外情况,司机可采取相关的自救措施,如在行进中可频繁的变换远近灯或开启警示灯,引起过往车辆的注意。此外要认真记住犯罪分子的外貌特征,事后立即报案,积极为侦察破案提供线索。(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元绍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