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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2010年天津市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六突出、一新”的特点。其中国企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情况最为突出,被立案人数占去年全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人数的43.8%。
六突出
国企工作人员贪污
贿赂情况最为突出
据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国企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共立案131件165人,占立案人数的43.8%。
涉案人员多为基层业务人员,主要犯罪手段为:在销售环节收取回扣及售后环节截留公款、虚构业务往来、虚开业务发票、单据套取公款等。
行政机关医疗教育保险
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突出
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9件59人,占立案人数的15.6%。犯罪手段表现为收取回扣、索要钱物、虚报冒领、截留私用甚至直接划拨侵吞挪用等。
窝案串案突出
共查办99件177人,占立案人数的46.9%。主要犯罪手段:有的是单位主管领导与财务串通,虚报冒领,有的是多位领导集体将账外资金以发放特殊嘉奖的名义私分,有的是领导与业务员勾结,共同收受供货商好处费,有的是多人互相勾结共同贪污公款。
商业贿赂案件突出
共查办64件78人,占立案人数的20.7%。
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工程建设领域主要发生在工程立项、规划审批、招投标、发包分包、建筑材料采购、预决算、验收等环节;土地出让领域主要发生在土地征用、审批、开发、使用权招投标、拆迁等环节;医药购销领域主要发生在药品流通、医疗器械采购等环节。
涉农贪污贿赂案件突出
共查办59件80人,占立案人数的21.2%。涉案人员多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手段主要表现为:弄虚作假,将领取的款项不入集体账目,私下均分;与农村信用社人员合谋,将集体存款挪作他用;做假账,虚列支出,从中侵吞公款。
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突出
共立案侦查滥用职权类犯罪案件36人,占渎职犯罪立案总数的50.7%;泄露国家秘密类犯罪案件13人,占渎职犯罪立案总数的18.3%;玩忽职守类犯罪案件15人,占渎职犯罪立案总数的21.1%。
此类犯罪由于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为,影响恶劣,破坏力日益凸显,危害后果严重。
一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领域职务犯罪出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的职务犯罪出现,严重影响中央保障民生政策的贯彻实施,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危害很大。其犯罪手段表现为:新农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截留贪污农民报销款;县、乡(镇)医院、卫生院等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医保资金,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大肆套取、侵吞新农合专项资金。
今年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据介绍,2011年本市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破坏经济调整转型政策实施的职务犯罪活动,将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权钱交易犯罪,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等以权谋私案件,严肃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以及工程建设、国土管理、金融、司法、能源环境等热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群体性事件以及黑恶势力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
同时,针对本市重大建设项目较多的状况,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主动提供预防咨询和法律服务,针对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提出完善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于世平检察长对今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自觉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格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涉农、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打击国企改制过程中、国家出资企业公司中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对房地产、重点工程项目领域的专项治理。于世平强调,要坚持结合办案看发案,结合发案抓预防,加强预防调查和案件分析,针对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尤其要树立“有限职责、无限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和实效。记者张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