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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津机场边检站在验放出入境旅客过程中多次遇到旅客持用失效的出入境证件的情况。
“失效的出入境证件”也称为“无效的出入境证件”,是指破损(不能辨明身份)、过期或被宣布作废的护照、证件、签证、签注,以及我国不承认的护照、证件和非法取得的护照、证件、签注等。
我站所遇到的多起持“失效证”案件都是因为旅客曾经丢失了护照,并随即挂失了,之后,旅客又找到了老护照,但没有把找到的情况告知地方出入境管理部门。所以,当他们持之前挂失的护照出境时,边检机关的查验网络便会显示护照为失效证件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边检机关将阻止旅客出境,并收缴护照,做剪角处理并宣布作废。
天津机场边检站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如果护照丢失,要及时到地方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挂失,并尽快或根据旅客实际出行计划再次申请新护照,避免持曾经挂失的护照出入境给自己带来不便。(通讯员冯树宝 于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