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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月1日,本市调控房地产市场十项具体实施意见开始执行。滨海新区相关部门也将按照实施细则向咨询者做出详细说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2日,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本市提出十项具体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津十条”),滨海新区房地产交易也据此做出调整。虽然“津十条”自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但近日,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塘沽房地产交易中心已显露此政策的影响。
在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津十条”出台后,至交易所办理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的人数明显增多,本月22日至24日三天时间办件量就达到1月份办件总数的一半左右。二手房产权交易也略显繁忙,22日至24日三天,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二手房过户、签订买卖协议总数较平日翻了一番。而在塘沽房地产交易中心,情况却大不相同。随着新政的出台,前来办理房屋买卖证件的人寥寥无几。相关工作人员称,多数购房者更多地关注新政出台后的实施和市场情况,因此办件人数较此前大幅减少。
由于办理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交易所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咨询电话。咨询者主要关心的问题也多集中于政策实施细节、房屋买卖双方资格认定和政策执行时间等方面。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相关工作人员也提出,“津十条”的实施不仅对购房者有新的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商也有新的要求,目前,他们已经接到不少开发商的咨询,主要涉及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如何处理等问题。
对于“津十条”的实施,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政策将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所有房屋买卖将以3月1日为界,按照新旧政策办理产权交易。二手房买卖以买卖双方至交易所进行转移登记日期为准,新建商品房以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日期为准。从新政策实施细则上看,需要购房者提供的资料没有增加很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可以顺利办理。此外,准购房者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电话或上门咨询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新政实施后各项要求的变化。记者韩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