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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笔者提出一个公式,即:
1)家庭收入×5>当地现行平均房价×80平米的,应进入到购买商品房的渠道。
2)家庭收入×5≤当地现行平均房价×80平米的,应进入到享受可承受性住房序列。
3)家庭收入×10≤当地现行平均房价×80平米的,应进入到享受廉租房的范围,而且适于广大新老市民。
笔者认为,按照这个公式的第二个算法来设计中国的可承受性住房,以保证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是合理的,也是能够做到的。
三、要认真处理好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给问题。我国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相对紧缺,而且在18亿亩农田红线必须确保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好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给问题,应纳入住房建设与管理再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这方面发生的突出问题是,各地保障性住房的土地被侵占都十分严重,都没有达到土地供给的70%,而且连50%也不到。土地使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建别墅用地没有真正控制,二是相当多的土地被房地产商囤集,三是很多土地被反复倒卖,四是有些土地招标不公开、不透明、猫腻甚多,五是土地价格方面,没有对保障性住房实行特事特办和特价处理。
不客气地讲,住房问题发展到今天如此严重的程度,实际是与某些主管部门不作为和某些地方不认真对待或官僚主义有关系。
我们的土地,从农民手中征收时仅支付几万元,最多十几万元,但到政府手中作为商品房用地卖出时,大都达到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很多地方的财政预算中,有近半数经费来自于土地,这就足以说明解决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可能性是巨大的。
保障性住房用地只要不无限加价,将其作为公益性需要,政府财政对其少一些依赖,是可以保证土地对保障性住房的低价供给的。
四、一定要有金融业的配合。金融部门为房地产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金融部门与房地产商的长期结合,也出现了很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例如,有些金融部门同房产商的高管勾结起来通过银行贷款炒房,推高房价。有些银行部门不认真审查房地产商资格,造成房地产商自有资金极少,而利润极高,也推进了房地产界贿赂之风过于严重。而对房价影响更大的是,当银行大量贷款流进房地产后,就把银行与房地产商捆在了一个战车上,银行总怕房地产泡沫破裂,而一味地给房地产商支持贷款,造成很多政府对房价的调控政策难以落实。
为搞好“住有所居”,推进住房建设管理的再改革,一定要有金融部门的合作。金融要把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重要使命和应担负的重要责任。金融是经济发展的命脉,房地产的发展中金融也起着主导作用,只要金融业明确了任务和方向,我们的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可承受性住房的建设,就一定能按照中央的部署,创造出更大的辉煌。
五、住房建设一定要在设计的基础上先定价后招标。据笔者多方调查,住房的建安成本(即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设备安装成本)并不是很高。现在的高房价,一是土地的不合理供给推起的,二是腐败贿赂因素促成的,三是房地产商虚报造价导致的,四是对所谓的广告费、销售费过高估算形成的。全国各地建筑工人的费用和建筑材料成本基本差不多,很多中小城市至今房价还是2000多元。
笔者曾于2007年在浙江仓南县看到一个28万平方米的小区,房子很漂亮,售价仅有630元(不含土地费)/平方米。房价之所以低,就是采取了先设计、先估价后招标的建设办法,并且给建筑商留足了利润空间。
据建筑公司老板介绍,每平方米他们有27元到28元的利润,28万平方米建下来,也有较好的收入,公司可以顺利运转。笔者认为,住房建设的管理与改革,一定要坚持这样的道路和方向。
六、住房建设不要过分集中搞睡城。新加坡组屋区有不少写字楼和世界级的大工厂,不少居民可就近就业,并减轻了城市的交通压力。而我们的不少城市则设立了工业区、商贸区、住宅区,必然不方便群众生活,也造成城市车辆拥堵。像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就成了典型的睡城。
笔者认为,只要政府重视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再改革,广纳群言,广集民智,中国的住房问题是能够很好解决的,我们是可以走出高房价的困扰的。(国务院参事任玉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