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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在两个月间先后租下数套房屋,并在网上发布虚假租赁信息,以假身份与被害人签订租赁协议,骗取租金计4万余元。日前,该男子已被河西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万元。
24岁的张某原是本市一家证券公司的业务员。2010年2月11日,张某租下位于本市和平区的一套房屋后,在网上发布虚假租赁信息,并伪造该房屋房产证及身份证,骗取被害人苏某信任后,以“彭健”名义与其签订租赁协议,骗得苏某6000元。尝到甜头后,张某又以相同手段连续作案,先后在本市南开区、河西区、河东区租下房屋诈骗钱财,截至同年4月,张某共骗取十余名被害人钱财计4万余元。2010年4月24日,张某被抓获归案,赃款已全部挥霍。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的家属退交全部赃款。记者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