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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本市将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最低工资的调增幅度要高于往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下线也分别上调。本市今年还被国家列为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城市。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大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福利待遇全面上涨
今年,本市将加大最低工资调整力度,今年的调增幅度要高于往年,不断提高最低工资占社平工资的比重。同时,实行最低工资执行情况申报备案制度。继续由市政府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下线分别由15%、6%调整为16%和7%。首次发布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工资指导线,实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报备制度。继续提高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中夜班津贴等工资福利待遇。各区县要以私营、外资企业为重点,开展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专项监督检查。
本市成全国薪酬调查试点
本市将逐步建立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企业利用信息调整各工种(岗位)间工资分配关系,形成合理的人工成本水平。今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本市市列入薪酬调查试点城市,本市人力社保部门将选择部分区县重点推动。
严防随意延长工时
本市要将特殊工时审批工作与合同签订工作、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将企业工时执行情况作为劳动保障监督监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管理,严格执法,防止企业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为理由,随意延长职工工作时间,重点打击那些超时加班和不支付加班费的企业,一经查实且问题严重的,应撤销该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具体岗位资格或整体资格。
将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
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制定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培训及鉴定工作规划,培育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劳动关系协调专门人才,建立起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自3月份开始启动培训试点,首批组织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从事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劳动争议
今年半数区县建仲裁院
昨天,记者从本市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天津市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当前本市发生的劳动争议中,因工资、保险、补偿金而发生的争议始终位居前三位。为此,今年将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的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制,加强基层劳动争议协调机制。下半年在有条件的区县全面推进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力争年底前全市50%以上的区县完成仲裁院建设。
-现状
每4家企业就有一起劳动争议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13.2万个企事业法人单位,拥有从业人员714万人。根据统计,全市每4家企业就会产生一起劳动争议,每230名职工就会有一名职工申请仲裁。另外,争议主体和内容呈多层复杂趋势。
-措施
“四方联动”机制延伸到区县
今年,本市将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的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制,进一步把本市已建立的解决劳动争议“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延伸到区县,形成市区两级,工作常态制度化,充分发挥人社、司法、工会、人民法院在预防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职能作用和突出优势。建立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劳动人事争议动态和调处工作情况。
半数区县将建仲裁院
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建。市和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在2011年6月底前组建到位。加快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争取在2011年上半年完成四个试点区的建院工作。力争年底前全市50%以上的区县完成仲裁院建设。
劳动监察
“一诉全查”实名举报案件优先查处
昨天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本市在劳动监察上将采取更多措施维护职工权益,凡是举报投诉案件,要一并检查工资支付、合同签订、保险缴纳情况,保障职工的核心权益。
劳动监察坚持“一诉全查”
坚持“一诉全查”的做法。凡是举报投诉案件,要一并检查工资支付、合同签订、保险缴纳情况,保障职工的核心权益,增强维权的广度和深度;要坚持优先查处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对实名举报、重复投诉、群体投诉和拖欠工资案件要优先查处。同时,加强网上办案和监督。对举报投诉案件,市监察机构将与市电话服务中心协作,争取实行网上案件转移、网上督办。区、县监察机构要实现网上办案和网上回复。
四个季度各有监察重点
市、区两级劳动监察机构今年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一季度联合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二季度联合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劳动人事仲裁部门开展劳动用工综合检查。三季度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四季度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全市用工信息库将统一
今年,本市将对用人单位实行信息化管理。市、区两级劳动监察机构要将各种检查方式获取的用人单位信息全部纳入劳动监察网络系统,形成全市统一的用工信息库和统计系统。网上统计信息将作为市劳动监察机构对区、县劳动监察机构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记者郭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