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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借快递员上楼送快件时,偷偷“拿”走车上的快递件,再打电话敲诈钱财,最终落网。
扈某生于1982年,大学文化,没有正式职业。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2010年1月29日下午5:30,在和平区卫津路财富大厦门前,扈某趁顺丰快递公司的人上楼递送快递之机,将对方放在楼下电动自行车上的六个快递件偷走。之后,用无记名电话向顺丰快递员工胡某索要3200元,才将部分快递件返还,还将快递件中的800多元人民币据为己有。
前不久,本市河西区法院一审对其以盗窃和敲诈勒索两项罪名判刑三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法院经审理认定,扈某盗窃总数额为29000余元,用盗窃来的快件敲诈勒索事主现金共9900元。记者高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