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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3月7日电(记者沈而默姜泓舟)中国政府正在采取更为有力的监管措施,严格控制在快速城镇化和现代化过程中增加起来的地方债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今年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实施全口径监管,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陆铭等经济学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此举将使中国地方政府负债从“幕后”走向“台前”,更加透明;同时也将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机制,更好地考虑投资回报收益,防范过度负债带来的巨大风险。
为了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巨大资金需求,中国一些地方政府近年来纷纷通过设立融资平台公司等方式,来更广泛、更灵活地实现财政融资功能。但是这种模式同时也带来了地方债务扩张的风险。
银监会2010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议披露,截至2010年6月末,仅在商业银行,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就达到了7.66万亿元人民币。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统计了2004-2009年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地方政府债务投入总额。在此基础上,对全国地方财政在此期间内的还本付息额予以扣除,从而估算出地方政府2009年末的债务余额大约为10万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