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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女埠街道焦石村有一条奇怪的村规——农户如果想改造农房,子女需和老人一块住新房,否则不予签约。
这条村规已经实行两年了,村支书邵炳良说,因为这个规定,已经有十几个老人和子女住在了一起。
村规源于一座牌坊2009年6月,焦石村启动农房改造工程。根据“一户一宅、统一标准”的原则,村干部发现村里的土地不够所有农户同时建新房,建设只能分批进行。
邵炳良和村干部一合计,除了先照顾家庭条件不好的村民,还得列出一个条件,很快,大家想到了村里的古牌坊。
这座牌坊据说建于清朝,保存完好,上面写着“孝子”两个大字,落款是“为耆民邵有泰立”。
“邵有泰当时是我们村有名的孝子,他的爸妈也很孝顺,他立这个牌坊是纪念他父母孝行的。”邵炳良告诉记者,现在的农村,“子女住新房、父母住破屋”的现象普遍存在,他们就想趁着农房改造的机会,恢复村里“孝”的传统。
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农房改造后,子女需与父母同住新房”的村规出炉了。
从质疑到理解虽然村规已经定了,但有些村民还是想不通。
“孝顺父母的途径有很多,为什么非要和老人住一起”;“两代人有不一样的生活习惯,住在一起容易产生隔阂”;“硬要住一起,万一产生家庭矛盾,那就会好心办坏事”……各种质疑的声音在村子里开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