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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中新生态城有关部门了解到,主要用于满足生态城内就业的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住宅公屋今年将投入使用。首期公屋共7栋,共计569套,每套建筑面积均为60平方米。未来,中新生态城将提供套数不低于住宅总套数20%的住宅公屋。另外,《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屋管理暂行办法》也于日前出台。

据介绍,目前生态城首期公屋已经全部封顶,均为精装修,屋内设施配备齐全。此外,公屋内借鉴新加坡的节水经验,引入节水器具,使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公共发电的设备技术,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使用率。公屋的销售价格综合考虑公屋平均开发成本、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由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屋管理暂行办法》,公屋购房人应已婚并拥有本市非农户口且在生态城内就业一年以上(夫妻双方都在生态城内就业三年以上的可以没有本市非农户口);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生态城内无他处住房;家庭年收入不高于生态城管委会公布的公屋准入收入线,收入线依据生态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商品房价格,定期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记者刘长海)
公屋居住十年可转让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屋为保障性住房这一实质,《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屋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购买公屋后退出方式、公屋租赁方式等作出规定。
《办法》规定,购买公屋不足5年,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生态城内购买或获得他处住房的,应按照原售价将公屋退还给公屋回购单位;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经负责公屋回购的特定单位同意后,按照原售价的95%回购;购买公屋满5年不足10年的,可以将公屋转让给负责公屋回购的特定单位,转让价格由双方议定;购买公屋满10年的,可以将公屋转让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转让价格由双方议定。
《办法》还规定,符合申购条件,但购买能力不足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租赁公屋,租期为三年。公屋的租金综合考虑市场租金、成本租金水平,由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支付租金有困难的,可向管委会民政部门申请补贴。租赁公屋后,不再符合租住公屋的收入条件和已购买或获得他处住房的,应当在6个月内退还所租公屋。
《办法》还规定,应当退还或转让公屋而没有退还或转让的,责令退还或强制收回,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屋闲置6个月以上的,责令退还或强制收回公屋,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等。(记者刘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