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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3月11日电:记者昨日(10日)从天津滨海新区卫生局获悉,3月7日至10日,区卫生局对塘沽、汉沽、大港以及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的十几家饭店进行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为新区百姓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区卫生局针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了食品安全整顿督导小组,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为期4天的专项督查。着重对餐饮单位“两证”持有情况、索票索证情况、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及现场卫生设施等重点环节进行了检查。据悉,在这次集中整顿中,督导小组深入周记名都、便宜坊、北海明珠等饭店,对饭店流通、烹饪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在一些饭店,执法人员遇到了从业人员健康证未标准佩戴、台账登记不全等情况,当场督促整改。据此次检查活动负责人介绍:“根据本次检查情况,滨海新区各大饭店基本都符合饮食安全标准。从今往后,新区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着力解决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这个热点问题,确保我区百姓的饮食安全。”(记者郭熠)
食品安全小常识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
二、禁止采购的食品1、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情况,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医学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者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