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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又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同时2011年为“国际森林年”,为进一步掀起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新高潮,加快推动天津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天津将从3月12日至4月12日,开展春季植树月活动。
今年植树月将以“植树造林,共建生态宜居天津”为主题,实施普遍绿化,开辟新的绿地、种植片林、保护林,扩大种植区规模;选择优良树种,增强观赏性,创造优美环境,推动生态宜居高地建设。
据悉,为提高树木的成活率、加强对植树活动的技术指导,市容园林部门将在植树月期间开通技术咨询热线,及时解答疑难问题,并通过发放植树技术要点、指南等,加强对植树活动的指导。
按照《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天津市义务植树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由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在公共绿地内栽植的树木,由各区县园林部门负责养护;凡在社会单位内部栽植的树木,由本单位负责养护,园林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在公共绿地中采取“自费、自种、自养”形式栽种的树木,园林部门要通过签定养管协议书,明确养管责任,并像自管绿地一样,保护好“三自”树木,提高社会和市民群众植树绿化的积极性。(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胡自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