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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3月11日电:为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监管执行活动监督,以及对行政执法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的监督,天津市蓟县检察院明确2011年为“法律监督年”,通过开展“法律监督年”活动,努力提高干警的法律监督意识,增强监督能力和水平。
县院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拓宽监督视野,突出监督重点,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执法和司法公正,实现法律监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并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提出了具体的方法措施。
继前两年开展“检察管理年”、“检察业务年”之后,蓟县院又开展“法律监督年”活动,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台阶,检察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持续发展。通过这次活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必将得到深化、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必将得到彰显、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必将得到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