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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今天是植树节。记者昨日从市市容园林委获悉,天津市从今天起至4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要求11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必须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根据天津市有关规定,不履行义务植树职责或栽树后不能尽到养护责任的,将会受罚。
据介绍,根据《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适龄公民(年满11岁至60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1岁至55岁的女性公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和单位按照各级人民政府义务植树主管部门安排的任务,在指定场地无报酬参加的植树、种花、种草或者其他绿化劳动。不完成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又拒不缴纳绿化费的单位,由义务植树主管部门处以应缴绿化费数额三倍以下罚款。义务栽植的树木、花草所有者或者管护者,不履行管护义务造成树木、花草损坏、损失的,由义务植树主管部门责令补植,并可处以损失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据了解,凡由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在公共绿地内栽植的树木,由各区县园林部门负责养护;凡在社会单位内部栽植的树木,由本单位负责养护,园林部门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社会单位和市民个人在公共绿地中采取“自费、自种、自养”形式栽种的树木,园林部门要与其签订养议书,明确养管责任,保护好“三自”树木,提高树木成活率。据悉,天津市有关部门将在下月20日前核实栽植量,5月份检查发芽率,10月份检查成活率。(记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