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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好心为单位同事小伙子介绍对象,得知其结婚经济上有困难又慷慨解囊;谁知小夫妻结婚不到半年便离婚了,而小伙子也拒不承认自己借过钱。
周先生和小武在一个单位工作。见小武25岁了还没有女朋友,便为其介绍了女友小雯。2009年10月初,小雯妈妈突然找到周先生,说两个孩子准备结婚需要钱。周先生当即表示可以借给他们。随后,周先生打电话叫来小武,当着小雯妈妈的面给了他一个2万元的存折,并告知了存折密码。小雯妈妈提出要小武打借条。周先生考虑两人是同事,便没有让小武打借条。2010年1月,小武和小雯登记结婚。2010年6月,两人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周先生找小武要求其还钱。小武承认2万元存折是他取走,但不还钱。无奈之下,周先生将小武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自己2万元人民币。
法庭上,小武辩称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不可能去向任何人借贷结婚,因为婚宴及澳洲旅行的费用都是他独立承担的,同时还支付给了小雯2万元彩礼钱。小武认为,是周先生主动将存折拿出,并告知密码,因此不符合借贷相关特征。周先生没有直接将存折交给自己,而是给了小雯妈妈;所以,如果存在纠纷也应该是周先生和小雯妈妈之间的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先生主张小武返还2万元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本案中,小武收取了周先生给予的银行存折后,取得了存折内的2万元款项,且至今没有返还。庭审中,小武并未就其占有2万元款项具有合法依据向法院陈述合理的答辩意见及提交相关证据,因此对于小武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据此,河西区法院一审判决,小武自判决生效五日内返还周先生人民币2万元。记者王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