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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津市三级法院不断创新司法理念,着力搭建化解社会矛盾新平台,强力打造司法为民直通车,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深切感受司法的公正和温暖。
一窗览胜景让法律更亲和
案多人少、审判压力加大、涉诉信访案件激增等情况,曾经是天津各级法院面临的一大工作难点。2008年初,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诉讼服务理念——创建诉讼服务中心,将传统意义上的立案窗口拓展为集立案、信访、便民接待、诉前调解等功能为一身的综合服务体。在天津高院的积极推动下,以诉讼服务机制为依托的新一轮“文明窗口”建设在法院系统全面展开,不到半年时间,全市法院全部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法院文明窗口以崭新的形式、崭新的内容、崭新的形象展现在公众面前。
天津各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设施齐备完善,营造了温馨便捷和谐的诉讼环境。在立案大厅,配有花镜、雨伞等多种生活用品,方便当事人自助利用;在商务服务厅,为当事人提供了复印、传真等便民服务;在网络服务室,当事人可以免费上网查询相关资料,收发电子邮件;在便民服务室,提供了笔纸等多种办公用品,并将常见的起诉状书写样本制成精美的样板架,方便当事人参照书写诉讼材料。天津各级法院以充满人情味的细节服务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更以各具特色的诉讼服务赢得百姓的赞誉,南开区人民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与社区便民法庭有效对接,建立社区法庭;东丽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推出联合调解室,快速灵活化解纠纷;大港审判区开通“网络绿色通道”,实施网上预约立案等。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当事人初来法院时,有的情绪激动,有的精神紧张,有的气势汹汹,有的百般挑剔,而接待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坚持做到换位思考,充分理解当事人,做到耐心倾听、耐心引导、耐心调解,并及时受理、及时联系、及时回复,尽最大努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让当事人怒气冲冲来,心平气顺走。
据了解,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两年多来,共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27万余人次,在化解矛盾、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获得了双赢的效果。一站式服务,使当事人以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方式办完想办的事情,既方便了群众参加诉讼,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而通过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判后答疑、庭院长接待等方式,降低了当事人对诉讼不切实际的心理预期,减少了诉讼的盲目性,成功将一部分案件化解在诉前或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既减少了纠纷成讼后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的压力,又避免了一部分上诉和申诉案件。双赢的另一显著效果是信访接待成功率大大提高,特别是初信初访化解率明显提升,上访率逐月降低。据统计,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信访数量比诉讼服务中心成立前的信访接待量环比下降了近40%,大批重访、多年访的积案得到化解。
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说:“天津法院近年来面临着案件激增、信访压力日趋严峻的形势,一个重要原因是法院自身化解社会矛盾手段单一、参与社会管理方式被动。为此,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原来分散的诉讼服务资源集中起来,建立起分工协作、高效率、低成本、多渠道、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新机制。通过优化内部职权配置,初步实现司法机制从传统向现代、从单向服从到双向参与、从形式对抗到实质和谐的根本性转变。这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也为社会矛盾化解构建了全新的平台。”
多家搭擂台让审判更温暖
天津法院大调解活动始于天津高院党组的又一个创新型的司法理念——“争创一流调解”活动。2008年初,针对各种矛盾复杂频发、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在李少平的直接倡导下,全市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了“争创一流调解”活动。经过不断探索和努力,注重调解、调解优先的理念蔚然成风。如今,法官人人有本“调解经”,并涌现出一大批乐于调解、精于调解的“专家”与“高手”,他们善解“冤家”法结,巧解“冤家”心结,把一个个一触即发的矛盾纠纷处理得既干净又漂亮。2011年1月,“十佳调解能手”从众多优秀法官中脱颖而出,成为推进天津法院调解工作的典范。
“争创一流调解”活动并没有停留在法院自身层面上开展,天津各级法院从2009年开始纷纷行动起来,积极探索和推动多方联动大调解。有的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简单民事纠纷委托调解制度;有的法院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有的法院专门成立“物业、供热纠纷调解室”;有的法院在交警队设立巡回法庭,当场确认交通事故责任等。在法院的倡议下,市司法局与卫生局还联合设立了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邀请医疗专业人员和律师参与调解,以促进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妥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通过大胆探索和努力尝试,到2009年底,天津形成了以人民法院为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新局面。
调解风盛行带来了令人惊喜的效果,2010年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实现了“五升四降三提高”:结案率、调撤率、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息诉服判率、执行到位率上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再审改判率、审限周期率下降;均衡结案度、公众满意度、司法透明度提高。与此同时,多方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使2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遏制了全市法院收案的上升势头,直接表现为2010年,全市受理各类案件170581件,同比下降了3.59%,民商事案件降幅最大,同比下降了7.38%,其中涉及民生的案件,如劳资纠纷,全国各地的劳资纠纷目前多呈增长趋势,天津却下降了24.88%。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结果还得益于天津高院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由高院牵头,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共同打造的“劳动争议纠纷四方联动调解”机制。
“争创一流调解”活动从最初天津法院抓自身建设开始,逐渐辐射并规范成为一个庞大的解决纠纷的社会调解体系,这一体系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步伐。天津高院副院长张勉说:“调解不仅仅是一个诉讼程序上的问题,它还是一门科学,一门艺术。调解的终极意义在于百姓能够心甘情愿地积极接受,可以彻底化解纠纷,达到司法和谐、社会和谐。”
执行组合拳让司法更给力
迟来的公正也是不公正,这在当事人口中像句台词一样顺口。看似简单的一句话,隐含的却是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深深的期望。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防线遭遇执行难的重大挑战面前,天津法院没有选择回避和退缩,而是迎难而上、主动出击,在阳光执行、和谐执行的同时,以完善的机制、扎实的工作和科学的管理,有效推动了执行工作“提速增效”。2010年,全市各级法院共执结案件48812件,结案率保持在92.65%以上。“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和“清理委托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也都走在全国前列。
机制的创新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天津各级法院构建了执行工作领导新机制,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及疑难问题,全市各级法院院长及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协调解决,2009年以来,由院领导亲自协调或办理的疑难案件达到4200余件。天津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构建合理的诉讼格局,把执行工作纳入全院工作一盘棋统筹推进,大调解格局的形成,也使大量案件通过调解得到解决,无需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与此同时,构建执行工作联动新机制,把执行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系统工程,执行联动单位由最初的15家扩展到29家。
在考评制度设计上,天津法院突出了对工作实绩的短板考评,突出对执行标的到位率、实体执结率、中止结案率、执行信访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率的考评,彻底解决了滥用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而出现执结率虚高的问题,形成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同时,完善执行信访处理工作制度,大力解决执行信访难题。天津高院设立了执行信访组,配备了6名执行骨干统一协调办理全市法院涉执行信访案件,并建立涉执行信访案件评估机制,对长期缠访案件、有过激行为容易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和有可能产生群体性信访的案件,由专门机构进行评估。经评估,对执行错案坚决纠正;对当事人诉求无理的,耐心疏导解释;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实施司法求助,确保案结事了。
为了提升工作质效,天津高院还不断加大科学管理力度。通过健全执行权分权监督制约机制,有效监督和取信于民,促使执行案件查询效率大幅提高、办案周期大幅缩减、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不断上升。同时,建立健全执行公开和执行重点环节关节点的风险防范制度。通过发放廉政监督卡,从15个方面提示当事人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使执行腐败受到有效防控。
天津高院副院长刘建国深有感触地说:“破解执行难的有效办法,就是加大执行力度。但谁都知道,加大力度4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因此,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根本途径,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有效载体,两者相辅相成,在保障执行权规范运行的同时,有效推动执行工作提速增效。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平等关怀和理解执行涉及的每一个人,瓦解阻力,化解矛盾,实现执行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