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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到了。虽然“天天都是3•15”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被侵权的现象仍然很多。记者跟踪调查发现,普通消费者仍处于绝对弱势,真正做到维权成功确实还比较难。(3月15日《天津日报》)
一年一度的3.15又到了,打开网页翻开报纸,果然“应景”的新闻格外多,不合格产品曝光率比以往也提高了很多,每年央视的3.15晚会也以揭穿骗局陷阱黑幕来引人关注。每到这一天消费者的维权热情就高涨起来,因为这天,你想要维权,相关部门会热情接待你,索赔的成功率也比平常高出很多。然而过了3.15,一切又回到原点,应了那句话“运动来时一阵风、节日过后一场空”。
目前,消费者要想“天天都是3.15”还是一种奢望,维权依然艰难。《消法》没有被商家信仰,消费者协会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逐步演变为一个鸡肋组织。作为势单力薄的消费者往往无奈的选择忍气吞声。难道说年年宣传的3.15仅仅是一个惯例?
翻看一些维权案例,像手机这类产品申诉中鉴定费用高,并且经营者占鉴定优势,像汽车类产品“三包”法规长期缺位,预付费消费和一些新兴产品更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维权难上加难。这一切不是靠3.15一天的曝光和呼吁能解决的。
事实上,除了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的因素外,消费者维权难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跟不上消费市场的更新换代,造成很多情况下消费者维权无法可依,消费者协会协调也无从谈起。如此一来,商家违法成本低而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我们的消费环境怎么能改善?
所以说,每年的3.15与其曝光一些不良商家,不如好好研究下怎样完善法律法规,怎样改变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和建立权威鉴定机构的问题。将维权难的原因一个一个解决掉,应该比曝光些商家更有意义。(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