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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月底起一直到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辽宁省在全省各地陆续开展了“纪念3·15暨消费维权志愿者——维权在行动”等一系列活动。“举行这些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唤起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努力营造健康良好的消费环境”,辽宁省工商局副局长李长春说。
近年来,辽宁省各级工商机关、消协组织紧紧围绕百姓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尽职尽责,其中一些维权行动让全国的消费者获益。
由于生产厂家以中国的“三包”规定中没有说“液晶屏是电视机主要部件”为由,购买国外品牌液晶电视的国内消费者长期以来享受不到液晶屏三年保修的待遇,并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2010年,辽宁省消协组织通过不断努力,举行了消费者、企业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成功“说服”三星(中国)公司为消费者提供液晶屏三年保修,打破了国外品牌电视液晶屏保修“行规”,并带动了国外电视品牌的生产企业相继修改企业内部“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液晶屏三年保修服务。
在辽宁,社会上正在形成一个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截至去年10月,辽宁省有约2.5万名消费维权志愿者。目前,全省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志愿者招募和再确认,将使全省的消费维权志愿者的队伍扩大到5万人。(记者陈梦阳自沈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