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3月15日电:东丽区人民检察院自2010年创建了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并正式实行以来,纪检监察联络员充分发挥了在督察检察、联系沟通、教育宣传、信息反馈和经验总结等方面的作用。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机制,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以开展监督检查、廉政宣讲、理论调研和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四个专项活动,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效果不停留在表面。 院党组根据纪检监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人员构成,成立四个专项活动小组,分别开展监督检查、廉政宣讲、理论调研、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四个专项活动。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小组对全院干警执行考勤纪律、上班工作纪律、办案工作区、监控室及车库、卫生区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廉政宣讲专项活动小组协助监察科开展廉政宣讲工作,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守纪律、弘道德、比廉洁”征文活动,同时积极在院外拓展工作,与外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交流;理论调研专项活动小组以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为切入点,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为纪检监察联络员提供调研课题和素材;结合检察院实际,开展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专项活动,以廉政家访、定期邀请干警家属代表来检察院参加座谈会、组织干警家属观看警示教育片、举行干警家庭联谊会、制作廉政宣传册和纪念品等形式达到家庭助廉的目的。
通过深化纪检监察联络员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在院内的全覆盖,使纪检监察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结合的更加紧密,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坚定信念发扬传统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