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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法律体系,它不是一劳永逸的。所以在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中,把法律建设分成三个层次:如果大家共识比较一致的,比较成熟的,那就抓紧时间及时制定法律;如果大家认识还很不一致,但是现实生活中又非常需要的,那就给一个原则的规定,使大家能够在原则的框架上进行探索,今后等时机成熟再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三是通过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先让大家有一个规范可以去操作。
但是也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法律体系,它不是一劳永逸的。所以在吴邦国委员长的报告中,把法律建设分成三个层次:如果大家共识比较一致的,比较成熟的,那就抓紧时间及时制定法律;如果大家认识还很不一致,但是现实生活中又非常需要的,那就给一个原则的规定,使大家能够在原则的框架上进行探索,今后等时机成熟再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三是通过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先让大家有一个规范可以去操作。
我觉得从这三个层次就可以体会到,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它是要不断地进行完善的、修改的、与时俱进的。法治国家立法很重要,要有法可依,还有就是违法必究,所以人大还有一个重要任务是监督。人大的监督在过去几年,就拿去年来说,也做了很大努力,也是卓有成效的。
一方面,围绕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比如说“十一五”完成的情况,“十二五”怎么制定,我们开展了系列的专题调研。对于社会、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比如医疗卫生的改革、制度改革,比如粮食安全,比如说财政预算,这是去年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三个题目。专题询问也是我们在监督方式上的积极推进的重要方式,效果挺好,当然我们会继续总结,在新的一年里会进一步开展。比如我们现在已经确定2011年要对六个进行专题询问,也是老百姓非常关注和国家很重要的一些问题。
监督工作还有一方面就是发挥好代表的作用。因为代表是来自各个层次、各个地方、各个行业的,所以对代表的议案是给予高度重视。另外,我们的执法检查都尽量吸收代表参加,让代表的意见能够及时反映,所以在这方面,人大的工作,立法又站到了新的起点上,我们的监督又面临着新的形势,但是我相信,沿着这个方向,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一定会开创出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