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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就在3月18日“全国爱肝日”前夕传来好消息。3月2日,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持续近三年的“贵州乙肝歧视第一案”终于画上句号,2008届大学毕业生静心(化名)经历五次起诉、四次败诉,终于获得“说法”———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下称贵医附院)为其乙肝检测行为付出了2.5万元的代价。据了解,这是迄今我国乙肝隐私侵权案中,医院赔偿最高的一次。
医院出具乙肝报告 大学毕业求职遭拒
据静心介绍,2007年12月10日,通过面试,静心与贵州省地质矿产开发局的下属单位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即本案第三人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得到贵州省地质矿产开发局人事教育处的同意。2008年7月24日,静心参加了贵州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举办的考试,静心以83分的成绩通过笔试。2008年8月17日,静心参加了面试。
2008年9月1日,静心依据《贵州省地矿局2008年度公开招考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公告》的要求参加了体检。2008年9月1日,贵医附院在未告知静心检验项目及目的情况下,对静心抽血擅自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检查(即俗称“两对半”及HBV-DNA检测)。2008年10月10日,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诊断静心为“乙肝肝炎(活动期),有传染性”。在未经静心许可的情况下将此证明书转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依此诊断于2008年10月17日书面通知静心因体检不合格,决定不予录用。
从此,静心便走上了漫漫维权路,先后将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诉至法庭,成为备受瞩目的“贵州乙肝歧视第一案”,在持续近三年的时间中,静心历经五次起诉、四次失败。
五次起诉四次失败 不懈维权曲折获胜
静心认为单位的做法违反《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构成乙肝歧视。于是,静心两上法庭向用人单位讨要“就业权”。自2008年12月起,静心相继向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和贵阳市中级法院递交诉状,指控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拒绝录用他,是明显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然而,云岩区人民法院和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均相继判决静心一审、二审败诉。
2010年7月静心决定起诉贵医附院违规检查乙肝标志物、侵犯公民隐私权,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却不予受理。随后,静心上诉至贵阳中院。
2010年8月2日,贵阳中院裁定本案由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审理。10月29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静心所有诉讼请求,静心败诉。静心于是再次向贵阳市中院提起上诉。
这次,他终于赢了。
2011年3月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医院自愿支付静心2.5万元。
正在香港中文大学做客座研究的国内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介绍,迄今我国已发生的乙肝携带者起诉医院违规体检的案例,获赔金额多为几千元或一万余元,本案获赔的2.5万元是获赔最多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