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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一大早,39岁的单亲爸爸杨富军从河西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成为本市首位审批通过可承租公租房的市民。据悉,首批获得批准的公租房承租者最快下月就能搬入新居。
3月16日,本市发布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符合“三种补贴”条件的家庭在递交申请两天后便领取到通知单。因为腿部意外受伤致残,杨富军失去了工作和家庭,独自带着16岁的儿子借住朋友家,“儿子今年就要升高中了,我却没有能力给他一个像样的家……这次天津出台公租房的政策,我重新燃起希望。”据河西区房管局介绍,杨富军符合“三种补贴”中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在外租赁住房,所以首批即可申请公租房。他看中了位于津滨大道旁的秋丽家园54平方米的独单,月租金按18元/平方米算下来是972元,减去政府每月补贴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450元,只需每月交房租522元。“租金能承受,我也想赶紧找份工作,让孩子安心读书。”
像杨富军一样,首批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的市民在拿到通知单后,马不停蹄地赶到公租房项目进行摇号选房登记、参观样板房。记者昨日在秋丽家园项目现场看到,蜗居在27平方米小屋的老田一家五口,获得60平方米二室公租房的申请资格,在样板房中老田满意得合不拢嘴:“房屋装修清新、实用,我们随时都能搬进来住。小孙子直嚷着想快点住进新房呢。”
据了解,本市首批公租房摇号选房登记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预计将在4月初进行公开摇号选房。上图:拿到《通知单》的杨富军非常高兴。本报记者王欣鹏通讯员张晖刘荻摄
政策链接3个公租房项目工作人员将在每天9:00-12:00、12:30-17:30为市民进行登记服务,周六、日不休息,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承租手续,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记者邵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