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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西区房管局,杨先生拿到《通知单》。新报记者吴迪胡凌云通讯员张晖刘荻摄
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河西区居民杨富军一早来到了河西区房管局,拿到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成为河西区第一个拿到“入门证”的市民。从本月16日开始受理公租房申请以来,通过审核的首批公租房申请人已陆续拿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进入了登记选房程序。据了解,截至3月17日,全市共受理公租房申请161人,初审合格为117人。
现场 等待2天 父子拿到“入门证”杨富军今年40多岁,腿部有伤,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儿子今年上初三,两个人借住在朋友的房子里。由于符合天津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政策,他于2009年7月开始正式拿到了每月450元的租房补贴,当看到天津出台公租房政策后,他满怀希望地来到了河西区房管局,提出了申请。经初步审核,他于3月16日提交了申请表,经历了两天多的等待,他终于等到了房管局工作人员的通知电话,按照他的情况,他可以配租到一处一室的公租房。
拿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时,杨先生十分激动,他已经通过媒体了解了3个公租房项目的基本情况,比较之后,17日特意跑到位于津滨大道旁的秋丽家园,从外部看了小区的整个状况,也考察了周边环境。比起现在借住的小房子,他觉着非常满意。拿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后,杨富军决定立即出发去秋丽家园登记。
记者赶到秋丽家园的登记现场时,这里已经接待了3位登记者。家住红桥区的田先生也是刚刚拿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便赶过来了,他家一共5口人一直挤在一处使用面积27平方米的小独单里,他目前每月享受900元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按照条件,他可以租到一处二室的公租房,他对记者说:“我刚才去31号楼看了样板间,有60多平方米,5口人终于可以不用挤在一起了。”
程序 首批摇号选房登记本月内结束记者了解到,包括秋丽家园、秋怡家园和福桥里都从昨天开始正式接待首批申请人的登记,首批摇号选房登记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这意味着首批公租房已经进入了登记选房的程序。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登记选房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出《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登记选房程序》。按照程序,拿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的申请人将经历四个步骤。
登记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原件,到项目公告指定地点登记。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经营单位查验原件,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原件,按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类、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类、其他符合条件类,分别进行登记。经营单位根据《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中注明的申请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户型标准,与申请人确认承租户型,并开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确认单》(附件3,分为一室户型和二室户型,以下简称《登记确认单》)。属于同类别的申请人,经营单位须按照一室户型、二室户型分别登记。登记时,在经营单位组织下,可采取抽签、抓阄等方式确定申请人参加摇号活动人选。
项目公告的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撤销登记申请,并交回《登记确认单》,经营单位退还申请人《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原件;项目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直接进入选房程序。
确定 选房 顺序经营单位按照“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类,再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类,最后其他符合条件类”次序组织选房工作。在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申请人本人、配偶或与其共同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能够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在同类别的申请家庭中优先选房。
经营单位采取摇号等方式组织选房。经营单位可根据房源、登记家庭数量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分批选房。选房依登记类别次序进行。当房源不能满足次序在前类别家庭需求时,后续类别家庭不再组织摇号。同类别申请人的入围人选及选房顺序号,通过摇号等方式一次性确定,选择一室户型、二室户型的家庭分别摇号。
经营单位向已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开具《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通知单》。经营单位于摇号等方式结束的次日起,向未入围、未取得选房顺序号的申请家庭退还《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原件。
选房已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选房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开具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公布经营单位在每次摇号、选房结束后,应将结果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现场予以公布;同时,市国土房管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将结果在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布。(记者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