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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针对央视曝光河南双汇“健美猪”问题,为加强本市“瘦肉精”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即日起全市将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生猪“瘦肉精”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市生猪养殖场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品行为将依法严处。
饲养环节排查 料槽料库房料同检一是各区县要查清辖区内养殖场户的数量、规模,按照科包乡、组包片、人包场的原则展开全覆盖检查,不留监管空白和死角。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添加违禁品情况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二是加大养殖场自配料的监督检测力度,做到料槽料和库房料同时抽检。三是各区县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和生猪购销经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新登记造册。要求养殖场户和购销经纪人重新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实施出栏抽检 不过关不出具合格证对即将出栏的生猪,产地检疫人员要进行“瘦肉精”抽检,结果不合格的,禁止出栏上市,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监督养殖者在出栏时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的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强化屠宰环节监管 进场生猪须批批抽检一是对进入屠宰场生猪必须批批进行“瘦肉精”抽样检测,检测合格且双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齐全的方能进场待宰。二是要加强对待宰生猪的监视,监督屠宰场对屠宰后的猪肉产品进行批批自检,不合格的,坚决依法进行处理;对不进行自检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不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三是监督屠宰场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重点监督生猪收购、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产品销售记录等情况。
加强公路环节 严查来自河南生猪对外埠进入本市的生猪,各公路检查站要实施“瘦肉精”抽检,发现阳性的,就地扣留,向市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通知生猪产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处理。特别对来自河南的生猪要批批进行抽查,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放行。
此外,对监督检测发现的“瘦肉精”阳性生猪和产品必须立即报告,并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一律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记者郭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