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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第一部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已经起草完成。全国人大法工委将在3月底和妇联一起召开《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研讨会。据了解,同居关系首次与家暴、精神暴力与身体暴力一样被关注,是该草案的亮点。
同居期间也难免拳脚相加
案例:
24岁的芳芳是艺术专业的高材生,毕业后应聘到了一家私人艺术团体工作。艺术团的老板同时还是主演。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芳芳与老板同居了。在同居期间,芳芳怀孕了,男友逼着她做了人流手术,手术当天就让她登台演出,演出后因嫌她不卖力气,效果不好,就当着所有演员的面用皮鞭抽打她,从台上抽打到台下。之后,男友继续为所欲为,不仅对她经常打骂,而且先后造成芳芳4次流产。去年冬天再次被毒打之后,芳芳趁夜只身逃了出来,步行10多公里回到了父母身边。
说理:
这是市妇联接待的一起典型的同居期间暴力事件。权益部部长苑向者告诉记者,同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往往更难解决,对于婚姻内的暴力可以根据《婚姻法》等法律作为依据,同居不是婚姻关系,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此次《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第一次把同居关系列入了适用范围,提出共在一个家庭,同居一家,无论什么关系遭遇暴力都可适用这个范围。 “草案”中定义家庭暴力为:通常是指发生在私人生活或家庭内部,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所犯的虐待行为,从程度上讲,对受害人造成任何损害和伤害的行为都应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
家庭冷暴力三招最常见
案例:
郑女士结婚已经12年了,近3年来,丈夫屡次出轨。为了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郑女士不愿意离婚,于是就将就了目前的生活状态。丈夫经常夜不归宿,两人各处一室,就算是郑女士生病了,丈夫也漠不关心。当年因为要照顾家中的老人和孩子,郑女士辞去了工作,两人冷战后,丈夫干脆就不给生活费,郑女士只好自己出去打工,负担家中所有开销,还要抚养孩子。为此,郑女士几次和丈夫谈判,结果却是丈夫突然“消失”,居然一个多月没有回家。
说理:
苑向者部长告诉记者,家庭的冷暴力最主要的方式有三招:第一就是不说话,各过各的,拒绝性生活;第二就是不承担家庭的经济支出,不给弱势的一方生活费;再有就是离家出走。冷暴力一直无法可依,又没有身体上的伤害,隐蔽性比较强。根据妇联的相关调查,有很大一部分已婚妇女曾遭遇过不同程度的精神暴力,这种暴力是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非常容易让受暴力一方患上抑郁症。这次起草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提出:精神暴力是指通过长期拒绝与配偶过性生活、长期讽刺、挖苦、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有了这样的定义和相关的规定,对于处理这类问题就有了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更大力度地给女性撑腰
记者从妇联权益部门了解到,目前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内容,散见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9条规定当中,没有对家庭暴力概念的界定。公安、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不统一,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现行法律对家庭暴力只有制裁施暴者的功能,如《刑法》中的虐待罪、《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一些处罚措施和行政强制措施,但没有预防和制止暴力、救助受害人的措施,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暴力或者持续发生的暴力无法及时、有效地干预。《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将使包括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获得更好的保护。记者任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