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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制定,基层农机部门负责与农民签订补贴协议,经销商按照农民购买时附带的补贴协议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然而农机具购置又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一些农机生产企业为了获取国家补贴,不得不向农机管理部门“意思意思”,于是一项国家的惠农政策演变成为一场无序的竞争。
“我给200元推广费,他们觉得少,就不推广;别的企业给250元推广费,就推广。这样一来,推广费不断攀升。”河北一家播种机生产企业负责人说,农机生产企业利润微薄,这些费用最终还是转嫁到农民身上,导致国家的惠农政策大打折扣。
一位当地有影响的农机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企业在领取补贴过程中,经常遇到县级农机部门部分官员以服务费、宣传费为由吃拿卡要,这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如果企业不给他们回扣,产品销路将会受阻,企业无法生存。
保定检察院一位办案人员介绍,山东恒台一农机企业郑某负责在保定销售农机产品,他给各市县农机部门官员行贿问题已被查实。
参与调查的保定市反贪局副局长张克介绍,自2004年以来,保定市每年的农机补贴数千万元,巨额资金长期脱离监管,已查实的违法违规金额1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