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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3月19日),记者从丰台区财政局获悉,按照新农合筹资比例,今年丰台区财政将安排新农合补助资金3532.98万元,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据介绍,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相关规定,今年丰台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为520元/人。经统计,丰台区参合人数共计126672人,参合率从2004年的71%提高到了96.6%。为有效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负担,丰台区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免收个人参合费,今年丰台区财政将共投入3532.92万元补助资金,保障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记者陈荞通讯员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