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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各地将组织实施集中抢救保护工程。对无人管理的,按其规模分类保护,规模较大的烈士墓群就地改建成烈士陵园;规模较小的以县、乡为单位适当集中,当地有烈士陵园的迁入烈士陵园安葬,没有烈士陵园的在烈士墓相对集中的地方修建烈士陵园。对乡镇管理的,原则上就地改造,完善相关设施。对烈士亲属管理的,在协商的基础上,迁入烈士陵园集中安葬或签订管理协议继续由亲属管理。抢救保护工程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今年下半年选择一批基础好的地区先期开展一期工程,力争在新中国成立65周年之前完成全部抢救保护工程。
在经费保障方面,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投入,切实保障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中央财政将根据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普查数据、抢救保护总体规划、各地工作进展、地方财力差别等情况对各地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给予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