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 一直以来,由于乡村没有相应机构和人员,农村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至少得到县城。据统计,他们每人的平均“求援距离”是50公里,而在偏远山区有的则在200公里以上,还得往返个三五趟。
今后,农村困难群众将不再有这种奔波之苦。 3月22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已经建立起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500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1万处,“三级”变“五级”的全新格局的法援网络已打造完成。随着站点工作的开展、群众知晓率的提高,到年末,建成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的目标将基本实现。
“半小时服务圈”是我省为解决群众“求援难”而提出的目标,即群众以步行的方式,半小时内就能够找到法律援助的机构或人员。为此,2009年,我省决定对法律援助进行改革,就是将工作触角向乡村延伸,其中,非诉讼案件法律援助和将诉讼法律援助申请转交到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是乡镇工作站的主要职责,而设在村和社区的工作点则主要负责信息收集、接受咨询、帮助群众受理和报送材料。除正式工作人员外,站(点)内还广泛吸纳司法退休人员、教师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志愿者,对他们进行培训之后,使其持证上岗。这样,群众基本在不出乡甚至不出村的情况下就能享受到周到的服务。
五级法律援助网络的全面覆盖,使我省受援人数大增。2010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万件,同比增长超过了30%,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300万元。其中,基层站(点)共接待咨询4.9万人次,办理案件2.3万件。
今年,我省将继续在便民法律服务上加大力度。首先,构建省、市、县三级网络平台,实现法律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其次,向全省低保人口广发法律援助卡,这些人今后寻求法律援助就无需再提供困难证明等材料,只要一卡在手,就可以直接获得法律援助。(姜文锋记者刘立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