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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消费者预交话费购手机后,却发现每月解冻的话费比约定少了75元,近日,工商河东分局大王庄工商所解决了这样一起消费投诉。
消费者赵女士介绍说,2010年12月8日她在某大型连锁电器城以预交两年话费共计5880元的方式购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并接受每月286元的电信服务,每个月解冻(即返还)金额为245元。但是,赵女士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每月解冻的不是245元,而是170元,每月应返还话费不知为何少了75元。赵女士无奈向工商部门反映了情况,工商河东分局大王庄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调解员调查显示,造成差错的原因是该大型电器城经营此项业务的具体负责人员对该项业务理解有偏差,导致预交话费与服务套餐不相符合。在工商人员的督促下,该大型电器城按照每月75元共计两年的标准一次性补偿消费者赵女士1800元。记者扈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