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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和平区民政局老龄办了解到,下月起,和平区百岁老人的营养补助费将从现在的每月400元增至每个月500元,使每位百岁老人的每年营养补助费达到了6000元。这是和平区从2009年以来连续第三次上调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
和平区共有百岁老人25位
目前,和平区百岁老人共有25位,年龄集中在100岁至104岁之间。据和平区民政局老龄办的工作人员介绍,从2008年起,和平区百岁老人从原先的16位增加至现在的25位。而“百岁大爷”的比例更是增长显著,从原先的5位“百岁大爷”增加至现在的11位。“以前,超过百岁的老人男女比例是5:11,这两年,超过百岁的男性人数逐渐增多,男女比例达到了11:14。”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截至2010年8月,本市100岁以上老人共251名,其中,年纪最大的109岁。据介绍,南开、蓟县、河西、河北、津南、和平等区县100岁以上老人数量最多,女性所占比例远高于男性。
百岁老人均可申请营养补助费
和平区老龄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凡持有天津市和平区正式户口的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在百岁老人申请营养补助时,需要由百岁老人或代理人填写《百岁老人营养补助审批表》进行申请,同时,提供百岁老人户口簿、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地派出所证明信、3张百岁老人和1张代理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审核后报和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审核无误后,由和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核发《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取款证》,每月凭证到所在街道领取营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