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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证据显示是自杀
认定符德壮自杀有什么依据?对此,扶绥县公安局程副局长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符德壮自杀身亡的情况说明”。他说,最近几天来,有人在国内多个网站和论坛上发帖,称符德壮“被自杀”。为了避免以讹传讹,3月21日,扶绥县公安局专门在天涯社区、网易论坛、广西红豆论坛等发布了这份说明,摘要如下:
从勘查、尸检和调查情况分析,认定符德壮系自杀身亡,主要依据有:
一、经调查走访快餐店店主、员工及周边群众,证实事发时,有人看见死者进入快餐店内持刀割喉自杀,也证实事发时没有吵闹和打斗等情况。
二、经法医尸检鉴定,死者系“锐器砍割颈部致右颈动脉断离大出血而死亡”,颈部有数处锐器伤痕,但仅有一处致命伤,符合自杀特征;所有颈部伤痕均符合自伤特征;其他尸表无任何伤痕,即没有任何抵抗伤,也符合自杀特征。
三、经现场勘查,现场无打斗痕迹,死者衣着整齐,无破损,裤袋有钱包、现金、银行卡、上网卡、往返海南的车船票等物品均完好。
四、经调查,快餐店店主及店内员工与死者生前未发生过任何口角或矛盾冲突,不存在仇怨。
五、经走访死者的在校老师及同学证实,死者生前因头昏、胸闷、想吐和听力下降等症状,于今年3月2日请假回海南老家治疗,途中因病发作失去自控,殴打陪护同学;3月12日返校;事发前夜,曾向同学说头昏,准备请假回老家治病。
但家属不认同这个结论,也不同意在不予立案决定书上签字。“一定要我们回答,为什么自杀”,程副局长说,这个问题,几乎是每个自杀者家属都会问的,但除了自杀者本人,谁也解答不了。这既不在警方职权范围之内,也超出了民警的办案能力。他只能说,一个头脑正常的人,是不会做出这种事的。事件中没有证据指向任何嫌疑人,因此公安部门也不存在包庇谁的因素。
店主:我也是受害者
警方事后调查得知,在事情发生前,快餐店旁边有一名老板正在修凳子,符德壮见到他手里有钉子,就从该老板手中抢了一颗钉子。当时符脸色铁青,眼睛发红,然后他走进了快餐店。
还没到开饭时间,快餐店里没有顾客,只有3个人:店主夫妇和一名洗碗的女工。店主吴先生说,店面是两个房间打通的,当时他在另一边,而他妻子和洗碗工正在忙碌,符德壮走进来没有被察觉。
吴妻突然感到背后有人,她回头一看,符德壮拿着砧板上的菜刀,正在砍他自己的脖子。吴先生听到呼喊,跑过来从身后抱住符德壮,想阻止他,但为时已晚。“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吴先生说,符德壮只是砍自己,一句话也没说,然后就倒下了。他们从没见过这种事,吓得发抖,跑出去打了电话报警。
吴先生说,他不认识符德壮,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走进自己店里来。对于家属的索赔,他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这几天被警方要求随时听候传讯,店铺关着门,他急得头发都白了。他还说,有关方面之所以没有让他与家属见面,是怕引起冲突。他愿意在公安局向家属说明事发经过。
室友:事发前有反常
符德壮的宿舍原来住着8个人,现在他的床上空荡荡的。对于自杀的说法,室友们都表示不相信,“他不可能自杀,他不是那种人”。原因是,符德壮从来没有表现出这种倾向,也没有什么理由要自杀。他们通常都是订外卖,符德壮很少去出事的那间快餐店吃饭。
室友们回忆说,符德壮没什么特别之处,成绩不好不坏,几乎不逃课,也不沉迷上网。没见过他谈恋爱,朋友不多,很少出去玩,平时除了上课,就是在宿舍里看电视或者睡觉。他比较爱说话,经常跟室友们有说有笑,性格温和,从没发过脾气。他的生活不算拮据,喜欢抽烟,每天一包。在大家看来,他虽然不能说是特别积极向上,但也不至于自暴自弃厌世轻生。宿舍的“夜谈会”曾经聊到过这个话题,当时符德壮说,父母把子女养大不容易,不要辜负父母。
但近段时间符德壮确实有异常。3月份开始,他就经常感到不舒服,老是说想家。回去10天也不见好转。现在想来,16日晚上,符德壮已经有些反常,感觉他怪怪的。一名同学说,那天晚上,符德壮回到宿舍闷闷不乐,也不说话,早早就睡觉了。同学们问他怎么了,他只说头晕不舒服。后来他告诉大家,第二天他要请假回家。
时间倒回到17日上午,那天的课排得满满的,7名室友一大早去上课了,同乡去买票了,符德壮一个人在宿舍。9时许,符德壮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说很快就回家了。近上午11时,有人报警,说他在快餐店里割喉。在这一个多小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年轻的符德壮做出这惊人之举,或许这永远都是一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