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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未从本次谈判中看到百度高层对本次谈判及对解决问题的充分诚意,谈判代表的级别一变再变,最后只是几个产品负责人级别代表百度来进行谈判。但我们仍然抱着巨大的诚意与对方进行了长达四个半小时的谈判,我们希望百度高层能够充分意识到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能以儿戏待之。
2、我方认为百度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出版平台,应该也必须遵循著作权保护中的“先授权,后使用”原则,基于此,提出了四点基本诉求:
a)百度文库应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b)百度文库必须立即停止侵权
c)爱国者百看电子书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百度文库应立即停止向爱国者百看电子书提供内容
d)百度文库在今后的经营中应切实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经谈判双方认可的“先审核,后发布”的运营模式
此四条诉求全部被百度方驳回,至此,谈判破裂。
3、百度方面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根本不是为了解决本次问题而设计的,而是其至2010年以来精心谋划的朱光模式,我们将其称为“朱光保护费”模式,其核心是用户必须将版权作品名录或全文上传至百度服务器,百度方依托“技术比对系统”保护其版权,这是对权利人的绑架,我们坚决不能接受。
4、我们想提醒媒体和公众注意,百度方从未对其侵权盗版行为表示过任何反思和道歉,本次亦然。
5、由于百度方版权意识的淡薄,解决百度侵权问题任重道远。
6、在本次谈判中,我们已尽了最大努力,但依然未取得任何成果,特此向出版界、作家群体及信任我们的朋友们致歉。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