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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3月24日电(记者屈凌燕)国家海洋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3月24日在杭州正式签订《关于共同推进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九大具体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上个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批复认为,建设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关系到我国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和完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全局。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签字仪式上表示,浙江是市场大省也是资源小省,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一直是浙江省重要战略之一,浙江省海洋生产总值从2006年的184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500亿元,约占全国海洋经济总量的十分之一。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表示,浙江是海洋大省,浙江海岸线长度和海岛的数量在全国居首,浙江省高度重视海洋工作,审时度势,超前规划,海洋经济呈现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此外浙江在海洋综合管理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根据《协议》,国家海洋局和浙江省政府将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共同推进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重点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用海用岛需求;共同推进浙江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科教人才和文化建设;共同加强浙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基础能力建设;共同打造海洋国际合作示范城市;共同探索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模式。
根据《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将充分挖掘浙江丰富的“海洋生产力”,并把海洋经济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到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基本实现海洋经济强省目标;2020年突破12000亿元,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