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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倒逼效应”凸显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23日发布《上海市依法行政状况报告(2004—2009)白皮书》。地方政府以白皮书向社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在国内尚属首次。通过白皮书,上海市政府6年来的“成绩单”一览无余地呈现在公众面前。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近年呈上升趋势2004年5月1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即开始实施,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整整早了4年。
《白皮书》有关信息公开的《专题报告》显示:2004年5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上海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50万条,全文电子化率超过95%。2004—2009年间,上海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共收到通过网络、信函、传真、当面等形式提交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万余件。其中,答复结果为“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的比例约67%,较好体现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
据统计,上海市政府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件总数2006年为112件,2007年为227件,分别占该市政府行政复议总量的60.2%和67.2%。自2004到2008年的4年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共有154件。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更是呈上升趋势。2009年,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就达527件,全市法院一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为19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