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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刑满释放不思悔改,结伙盗窃水坝工地的排泥铁管后外逃,落网后被从重处罚。
被告人王某现年50岁,系辽宁省农民。自1990年到2008年这18年间,他有13年都是在狱中度过。2009年,王某来到天津打工,见附近水坝工地堆放了不少排泥铁管,便纠集朋友伺机行窃。短短一个月里,王某与同伙先后三次盗窃19根铁管及法兰等,总价值44300余元。王某指派专人开车运输至郊外废品收购站切割销赃。
案发后,警方将王某的几名同伙相继抓获并判刑。王某外逃一年多,于日前被警方抓获。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已经构成盗窃罪。王某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通讯员郭玉鑫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