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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皖北、皖中地区有近千家电视台由私人违法架设,并以每天一台的速度在不断地扩张和增长,如今已发展到每个乡镇均有1至2台的规模”,“非法电视台通过播放不健康节目甚至淫秽节目来提高收视率,拉拢各种药品广告,年利润能达90万元”,“而之所以能够如此猖獗,原因在于管理部门放纵不管”。
3月21日,一则题为《安徽惊现私人架设电视台近千家》的帖子被网民从“合肥论坛”挖掘出来,传遍网络。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此回应称,现象的确存在,但没有那么多。
3月23日,《法制日报》记者赶赴安徽亳州、合肥等地农村,对网帖所言进行求证。经过连日走访调查,记者发现,其幕后更有一条完整的黑色利益链条:有专门的出资方、有专业的非法建台团队、有足够多的信号塔可供使用,还有人会在各种检查前先通风报信。而充当这些角色的,分别是药品和保健品代理商、电视发射器销售商、通讯公司巡塔员……
在这条纵贯整个运营流程、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之下,尽管各级管理部门的查禁工作一直在进行,但非法电视台却如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生一茬。
私人电视台猖獗
3月23日,大学生范清看到网络上关于“私人电视台”的报道时,感到有些欣慰。这名20岁出头的小伙子,早在2010年8月就曾在网上发帖,揭露家乡安徽省利辛县私人电视台猖獗,甚至在午夜播放色情电影。
3月23日,根据范清提供的线索,《法制日报》记者赶到利辛县程家集镇赵圩村。在赵圩村范庄,记者发现,一名农户家里竟能收到5个非法电视台,其中有两个播放戏曲的台只有模糊的影像,而另外3个台的画面较清晰。有一个在画面左上角打着“综合影视”的电视台也在播放戏曲,上下方挂着两条广告;另一个没有台标的电视台,正在播放一场演唱会节目,音乐节奏强劲,演唱者摇头晃脑。
这家的女主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些台很受乡亲们喜欢,由于戏曲和广告多,大家叫它“唱戏台”,或者“大药房的台”。
这样的情况在记者走访的十余户人家中普遍存在,而相关部门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现象。3月21日,合肥论坛网友“小胖的胖”发帖称,他跟随相关部门前往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暗访私人电视台,仅在该镇地界,就发现信号较为清楚的私人电视台约5家。
《法制日报》记者随后赶赴官亭镇进行核实,发现镇上私人电视台信号基本不存在。一名老人告诉记者:“之前能收到3至4个台,现在只剩一个,要晚上8点后才播。”
乡镇自办电视台
在利辛县程家集镇汪庄户村采访期间,《法制日报》记者遇到该村永强中心小学两名教师,据他们介绍,前几年此类非法电视台更多,有的还是乡镇自己办的电视台,但是后来被取缔了。永强中心小学旁边一家小卖部女老板偷偷告诉记者,实际上有的乡镇电视台还存在,她哥哥在相邻阚疃镇,“每天都听戏”。
记者随即赶赴阚疃镇。镇上一名老人告诉记者,他们家现在用有线电视,平时听戏就看“阚疃台”。记者表示惊讶,阚疃是一个乡镇,怎么会有电视台?他随即给记者指路,称电视台就在不远处。
记者循着老人所指方向找到了这个“阚疃电视台”所在地。大门锁着,只开了小门,门内是一个大院,一座3层楼的办公楼,走廊上摆放着各种电视光缆等设备,房门紧锁;办公楼楼顶立着3个“锅”状信号接收器,楼边则是一座高耸的电视塔。
记者出门后询问周边邻居,但一听到问“阚疃台”就远远躲开。在较远处的一户人家,一名正在看电视的妇女告诉记者,“阚疃台”最近还在播,平时就和东南卫视在一个频道上,轮着播,到晚上一般就播“阚疃台”,主要是唱戏的节目,很多医药广告。
这名妇女给记者指了一下,称电视台出门右手边第二栋就是电视台负责人的家。记者走入该户人家,看到厅内门边立着一块“阚疃镇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牌子,往里走,一名男子迎了出来,记者询问电视台一事,他立马警惕地问:“你问这个干吗?”
记者自称是利辛县一家广告公司员工,到镇上来寻找广告平台资源,希望能在阚疃电视台做广告。这名男子放松了警惕,并告诉记者,他姓崔,不负责此事,广告运营这块由一名姓苏的人负责,并给了记者苏姓负责人的电话,让记者找他面谈。他还向记者介绍:“我们这都是乡镇的,乡镇就是你需要宣传什么,你给我们钱,我们给你宣传就是。当然要提供一些证件,像工商部门的手续,没有手续不会给你乱宣传。”
随后,记者致电这名姓苏的广告业务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现在不做广告了。记者问什么时候会做,他说现在也不知道。
利辛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农村有线电视“小片网”由于涉及大量用户,暂时无法取缔,“但他们只有转播权,对于自办电视台、插播广告等是明令禁止的”。
专业公司打通关系
办私人电视台,必须要有信号发射器。《法制日报》记者在网上搜索“电视发射器”销售商,发现阜阳市某数码公司有此项业务。记者于是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余军,他告诉记者,他现在已经不做这个生意了。当听说记者是药品代理商,想自己建一个电视台时,他连称“没那么简单”,“网上说什么投资成本小、技术含量低,放淫秽色情的一个月挣八九万元,这些都不可能,哪那么容易”。
余军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建一个电视台存在的困难:“首先你必须有空的频道,你在安徽、河南交界这些地方根本做不了,频道已经满了;然后再买设备,买设备以后你得会用,你还得找到发射塔;更关键的是,你怎么保证你不会被查掉?一查掉你就亏了。”
余军告诉记者,其实有专门的团队在负责帮人建电视台。“河南有一家销售发射机的公司,他们之前联系过我,让我给他们找客户,他们有自己的网站,有搞产品、搞市场、搞技术的,你只要给他打个电话,他们都会帮你弄好。”
记者随后登录余军所称河南一家公司的网站,公司自称“集科、工、贸于一体”,以“您只需打一个电话,所有问题都由本公司解决”为宗旨,主营1W至10KW全固态彩色电视发射机等产品。记者以保健品代理商身份致电该公司负责人叶涛,表示希望在江西省建5个电视台推销产品,这单数额达30万元的“大生意”引起了叶涛极大的兴趣,在此后的谈话中,他向记者揭开了一条私人电视台幕后的完整利益链。
“500W的发射机能覆盖10至20公里,跟天线高度有关,一般都安在联通、移动、电信的发射塔上面。你要和这些通讯公司的巡塔员搞好关系,关系好的话就不用钱,不好的话一年也就是1000元钱左右。”叶涛说,“我们自己就有100多座电视台,覆盖河南、安徽、山东、湖北,一个台的广告一年能挣15万到20万元,全年,每天都播。”
“你如果要建,要准备一个电视发射塔、一个3至5平方米有电源的机房。播放的内容你可以先编辑好一个月的,我们是大硬盘,自动播放。你只要请一个人就行了,一个人值班,一个人接电话卖产品。”叶涛继续说,查是长期都在查,但我们和当地的管理部门中的人都是通的,关系通了以后上面要是来查你,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会给你打个电话,顶多关掉两天,等查过去我们就又开了,这都是走过场。
“台长”多为药品代理商
《法制日报》记者在利辛县程家集镇赵圩村采访时,发现很少能看到年轻人的身影,大多数人家都只有老人和小孩在家。村民告诉记者,年轻人都到浙江、福建一带打工去了,只有过年和收麦子的季节才会回来。
老人们在家无法消遣,只能看看电视。记者在村里看到,每家每户楼顶都插着一根天线,或者放一口“小锅”(一种电视信号接收器),只有这样才能收看电视。当地村民介绍,那种叫做“001天线”的设备能收到本地小台和少数省级以上台。“那些大台我们都看不懂,我们喜欢看本地的‘听戏台’。”这是村民们的普遍反映。
而这正是私人电视台的市场所在,也正是一些药品、保健品的市场所在。根据所见私人电视台播放的内容分析,大多数节目都以“戏曲或电影+医药广告”的形式存在。而据利辛县一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大多都是未经审核的虚假广告。
利辛县委宣传部宣传室主任李西连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很多私人电视台都是一些药商、药店自己投资的,这些药商、药店不以自己的名义,就到地方去找人,给别人10万元钱,或者买好设备,让别人去找个信号塔。
余军也告诉记者,河南有一帮做医药保健品的人,电视台就建得非常多。“那帮人太厉害了,安徽本地人根本竞争不过”。
这一说法得到了叶涛的印证。他告诉记者,现在做保健品的,基本上都是做这种小功率发射的广告。“如果你们的产品需要代理,我们可以来做,100多个台都可以做广告,公司下面还有一个医药销售系统,之前做过很多药品和保健品,做得最好的是一种叫‘金囊胃康’(音)”。
记者根据电视台播放的广告,找到了利辛县一家名为“阳光大药房”的药店,该店一名刘姓老板告诉记者,电视上广告的都是药品,不是药店,那些药品是代理商寄在他们店里做直销的,他们只提供平台,并不知情。而另一名段姓负责人则完全否认私人电视台上有他们的广告。
非法电视台为何屡打不绝
“安徽有上千家私人电视台”事件曝光后,安徽省广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更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并将继续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非法电视台(点)的打击力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安徽各级广电部门对私人电视台的打击力度都很大,今年1月到3月31日,安徽省还展开了“查禁非法电视台专项行动”。然而,从广电部门的数据来看,每年打击的私人电视台数却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
有一线执法人员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这种举报一个打一个的做法实为下下之策,要彻底清除私人电视台,需从根源上多管齐下,切断非法广告商、机器制售商、通讯公司等环节的利益链条,更应完善相关法律,增加违法成本,以威慑这些非法商人。
打击多年收效甚微
据了解,早在2007年,安徽省广电局就已总结了打击私人电视台的几个难点,“非法电视台开始向交界处转移、向打击较弱的地方转移,设备越来越小型化,隐蔽性更强;经过了多次整治打击,非法建台者也有了抗拒执法的经验”。
“这些特点依然是困扰我们打击的关键地方。”安徽省利辛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设备小,很多时候带着就跑了。在一些边界的地方,打击起来就更难了。“比如你在这个县的某个镇检测到非法信号,当你去查的时候,信号的源头却设在另一个县甚至另一个省,你无权去查”。
尽管困难重重,但安徽省广电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直非常重视对“私人电视台”的打击。安徽省利辛县委宣传部宣传室主任李西连也表示,他曾经在电视台待过一段时间,经常跟着执法队下去查,现场取证。“只要有举报,我们肯定会第一时间去查”。
安徽省广电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和2007年,安徽查禁的非法电视台(点)分别为24座和23座,2008年增至107座,2009年和2010年查禁的数量分别为61座和70多座。在如此大的打击力度下,非法电视台为何依然存在?
多个环节进行打击
《法制日报》记者从媒体公开报道上了解到,安徽省广电局社管处副处长杨剑曾表示:“在查禁非法电视台(点)工作上,我们一是要求属地管理,地方广电系统对属地情况负责;二是坚持露头就打。”
“我们只有6个人,根本忙不过来。也不是说要增加人手,其实增加再多也没用,关键是要改变打击环节,不能只在一个环节打击。”利辛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种打击方式很难彻底根除非法电视台。
如何有效打击?“首先,应该从做广告的那些药商、药贩子入手;其次,应该打击制售非法电视发射设备的厂商;再次,要严查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的巡塔员,追究他们渎职责任。只要做到这3点,那私人电视台就不会存在。”利辛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完善法律形成威慑
据了解,我国1997年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对擅自设台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这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能够对“私人电视台”存在制约的法条。但在现实操作中,却远没有那么简单,据相关规定,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没收设备,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其播出的内容进行检查,工商局负责对其广告进行检查,而拘捕责任人需要公安部门执行。
“很难操作,我们现在是抓不到人,就算抓到了,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罚。”利辛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必须完善惩罚机制,增加违法成本,这样才能形成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