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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北辰”创建活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进行的法治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新实践,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法治观念、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北辰对外宣传和影响的有效载体。在当前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全区正经历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蜕变过程,不仅面临着发展经济的迫切任务,同时也面临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实现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并进,增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求。这更需要运用法治精神驾驭复杂局势,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全区发展的矛盾,运用法治方法创新体制机制,把法治上升为地区治理方略,使全区方方面面纳入到法律的制度性安排之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统筹兼顾,实现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全面进步。
区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北辰”创建,将其纳入全区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北辰区2011年度对各镇绩效考核意见》和《北辰区2011年度对各街绩效考核意见》,将“法治北辰”创建工作单独列项纳入考核内容,由治区办负责考核。治区办根据《关于创建“法治北辰”的实施意见》和《“法治北辰”创建活动责任分工及考核细则》,制定具体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民主法治创建、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内容。
其中组织领导要求各镇街高度重视“法治北辰”创建工作,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有健全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创建工作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保障经费投入,建立1-2个固定的宣传阵地。
民主法治创建要求各村(居)民自治组织健全,制度完备,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或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法律参事)的作用。
法制宣传教育要求深入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介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媒,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保障信访渠道畅通,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健全,机制完善,化解矛盾及时有效。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无因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孤、寡、病、残等社会群体不能得到有效安置的问题;无遗弃、不赡养老人等现象;无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切实强化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保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措施到位,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稳定,无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