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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3月29日电(记者王军伟)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十二五”期间,广西将全力打造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力争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10%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广西将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作为国家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地区,争取在外汇管理、人民币结算、离岸业务、国际金融合作、中小企业集合债、农村金融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在经济区组建一批新的投融资公司,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加快培育金融市场,构建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
广西将鼓励新设立金融机构,对新设立并正式开业的金融机构,根据机构类型、组织形式和注册资本情况,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100万—1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