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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川全省有4336个乡镇党委换届。四川省委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拿出一定数量党委委员候选人名额,面向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现任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进行定向选拔。
乡镇党委换届时,要确保在换届集中调整时,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形成以35岁至50岁为主体,适当保留一部分基层经验丰富、工作得力的50岁以上的干部,同时选拔一批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
《意见》提出,乡镇党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
选拔中要注意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优化知识能力结构,根据实际,选配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发展、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和熟悉工业、现代农业等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人才进班子。
同时,注意选配优秀女干部,原则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要有1名女干部。
在同一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要交流。
在党政领导班子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原则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应任满一届。
在党委委员候选人推选上,对现任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继续担任原职的,不再提名;对新一届党委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推荐票数未过半的不提名。
乡镇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要采取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方式产生,党委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20%。
其中,近期已开展公推直选试点产生了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直接列为新一届党委班子正式候选人。
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乡镇,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再召开新一届乡镇党委会,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下、或已进行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的乡镇,可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班子成员。
(记者姚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