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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9日,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新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EU ETS,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目前,距离该法案的实施只剩9个月。
按照欧盟规定,只有每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低于10000吨(约相当于一架波音747客机执行13个上海―伦敦航班的排放量)的航空公司,才能取得豁免,不受该法令约束。而该豁免标准远远低于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线运输量。
根据测算,一架B777飞机从上海飞往伦敦,单程9233公里,排放二氧化碳222吨。假设一家中国航空公司每周飞两班该航线,经营10条欧洲航线,那么这家航空公司每年处于EU ETS管理下的排放量约为461760吨。按照目前欧盟碳价格估算,这家公司需在EU ETS履约的碳资产价值为500万欧元/年。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测算,全球航空公司2012年应对EU ETS的新增成本至少为24亿欧元。
据了解,包括中国国航、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三大国有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民营航空公司,国泰等港澳航空公司及多家货运航空公司在内的33家中国航空公司被纳入名单,并分属不同欧盟成员国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初步测算,若国内航空公司所有飞欧盟的航班均被纳入EU ETS,2012年需要为此支付至少8亿元。其中,国航是国内目前拥有欧盟航线最多的航空公司,支付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