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医院为该局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并根据需要提供戒烟药物,还对主动并成功戒烟一年以上者给予500元奖励。
鼓励戒烟原本无可厚非,但不知道作为政府机关,南昌市级卫生局有没有权利要求所属医院为自己员工的戒烟提供治疗,更不知道这样一笔奖励金应该让哪一笔开支来买单。
鼓励戒烟原本无可厚非,但免费的戒烟指导加上免费的戒烟药物,戒烟成功了还有一笔奖励,就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最有诱惑力的戒烟”是否名正言顺了。